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当前位置:首页>记者跑腿
  • 记者跑腿

婚前妻子隐瞒不能生育 丈夫可否申请婚姻无效

2014-02-18 11:05:05
婚龄3个月的雷先生本该处在甜蜜的新婚期,可他说起自己的这段婚姻就气不打一处来。他说,他和妻子认识两个月就结婚了,“两个人年龄都不小了,当时觉得彼此挺合适,但婚前没有经过深入了解”。婚后,雷先生有一次无意看到了妻子从前的病历,得知她很可能患有不孕症。雷先生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认为妻子恶意隐瞒病史,因此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是这样的吗?
【律师解答】
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莹:
该种情形不属于无效婚姻。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指精神方面的疾病。根据上述情况,雷先生只能请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能申请婚姻无效。
律师提醒:婚姻是人生大事,希望准备踏入婚姻大门的男女要多了解,不能草率结婚,这样婚姻才能长久稳固。

  • 问题热榜
  • 其他人还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