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五月份入职人寿保险公司 入职当时交了500元入职押金 公司承诺随时离职随时退还本人 可本人现在已经离职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拒绝退还我的入职押金 且不说劳动法明文规定 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劳动者入职时收取押金等费用 就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这么大的央企公司 连对自己的员工都做不到基本的信誉 更别谈对广大的投保客户能有什么信誉了!
给孩子买了人寿保险99鸿福,已经交够20年,3年一返生存金1000元,给付对象是我爱人的名字和中国银行卡上,开始我爱人现在退休就二张中行卡,现在想换成新的卡号上,消已经绑定的卡,爱人去拿了多年前的户口本,我俩身份证,保单,新旧银行卡,孩子在外地,没有孩子的身份证,已经跑了2次公司,又一趟去派出所换了新户口本(每张有户号,人号),难道提供的资料还不能够把给付生存金的中行卡换成爱人的新卡吗?难道我们绑定的银行卡...
我(是投保人)在1997年5月1日给我女儿(是被保险人)办理了子女婚嫁金保险,保险证上面约定期满领款人是我,期满领款日期是2018年5月1日。我想咨询一下,我去偃师人寿公司领款时准备哪些材料?
我于去年4月份入职中国人寿洛阳分公司,于2017年7月份离职,但是当时缴纳的500元保证金一直没有退还到我的银行卡账户,请相关部门处理
我父亲生前是一名退休职工,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8日因胃癌住进第六人民医院。2016年7月初,我拿着住院发票到涧东路人寿保险公司报销,工作人员说就一份发票,可以合并到2017年报销。今年我拿着所有发票去报销时,这份发票确说不能报销。这不是霸王条款吗?这不是欺骗我们老百姓吗?
主管部门: 我要年审两轮摩托车,到伊川县人寿保险公司办理摩托车交强险,其工作人员让我买份人身意外险,我告诉工作人员我在单位已经买过人身意外险了,但是人寿工作人员说这是捆绑销售的,不买不办理交强险。想请主管部门管管这事,他们的捆绑销售行为是否合法?能否拆除这种霸道的、无理的、欺诈的消费模式,还消费者以公平正义?
2016年11月份入职中国人民人寿涧西西苑路银保部担任业务员,入职时称需要缴纳300押金,本人于2017年2月份辞职时,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文员称下个月也就是三月份会把押金打到工资卡上,至今没有发放入职押金300元,希望有关部门处理!
我们中国人寿洛阳黄河路公司的老客户。近日,我们不断收到该公司工作人员的欺骗电话或短信(如图),内容多是无条件免费领赠品或返现等。等到了现场,却让听洗脑讲座。而后,非让买保险,若不顺从就遭到讥讽,更别谈赠品和返现了。请有关部门管管此事,同时也提醒中国人寿注意自身形象,清除低素质业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