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简介
停车办
第一条为了规范停车场的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与经济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城市道路范围内停车泊位的施划、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停车场,是指为机动车、非机动车提供停放保管服务的专用场所。
停车场分为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公共停车场是指供社会车辆停放的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供本单位、本住宅楼车辆停放,限制社会车辆使用的停车场。
第四条市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规划管理。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建设监督管理。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公共停车场以及城市道路范围内停车泊位的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依法参与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
市交通、国土、工商、税务、发展和改革、消防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停车场的管理遵循科学规划、依法建设、方便通行、保障安全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六条市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建设、国土、公安交管等部门组织编制停车场专业规划,报恃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停车场专业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停车场规划预留用地,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条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停车场专业规划,将停车场建设纳入城市年度建设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对停车场的建设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国家机关、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办公楼(房)的,应当同时配建公共停车场。
旅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馆(场)、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医院、游览场所、娱乐场所、火车站、汽车站、码头、航空港等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的,其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同时配建公共停车场。
新建居民住宅楼(房)的,建设单位应当同时配建专用停车场。
配建停车场的面积及其泊位等应当符合本市停车场配建的技术指标要求。
第九条建设停车场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建设审批手续。施工时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竣工时应当依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使用面积;本规定施行前未经许可擅自改变的,由市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管、建设部门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督促其恢复停车场用途。
- 呼声列表
积翠北街目前正在进行单行线改造,但依照四车道的路宽,在道路北边完全可以在距离红绿灯路口三十米远以外划设停车位,目前各大城市都在想办法给老百姓解决停车难的问题,现在却突然禁止停车,森林半岛小区停车好不方便,不知道有没有充分考虑森林半岛小区居民的诉求?
- 游客
- 2016-03-08
- 评论0
- 阅读3458
-
[停车办]
已回复
丽春东路涧东路至丽春东路王城大道路段附近居民众多,小区内停车位及其紧张,致使周边居民车辆无处停放,尤其名优雅筑一期门口,停车难尤为严重,该路段平日车流量不大,道路较为宽敞,未见拥堵情况,为切实解决周边居民停车问题,建议在道路两侧施划路边停车位。
- 浓眉
- 2016-03-01
- 评论3
- 阅读12010
-
[停车办]
已回复
新区三院,妇幼停车收费是否合理合法!如果合理,请给出法律依据!
医院是人民的医院,收取停车费不给发票!
如果合理,学校、人民政府是否也可以收费!
- 游客
- 2016-02-29
- 评论0
- 阅读3830
-
[停车办]
已回复
停车难是现在城市的一个通病。而广为大家诟病的是停车乱收费。有些旅游景区可能是经过了批准,可以收10元的停车费,道路停车收费经过核定的标准时3元。但是广大司机都遇到过强制收取5元的情况。收费员还振振有词的说,收费路段被老板承包了,老板说收多少就收多少。在关林庙前我据理力争,说要不就收3元,要不就给我5元的票然后我去投诉,收费员最后收了3元但是没有了发票。。。。
既然有收费标准,为啥还经常遇到多收费情况呢?
...
- 游客
- 2016-02-28
- 评论2
- 阅读5389
-
[停车办]
已回复
- 游客
- 2016-02-27
- 评论1
- 阅读25
-
[停车办]
保密
由于名优雅筑小区规划地下停车位数量太少,车位已经售完,小区地上部分不允许停车,造成名优雅筑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导致私家车乱停乱放,影响消防通道,加上丽春路南侧名优雅筑商铺众多,都没有规划停车位,建议政府部门在小区商铺临路规划停车位,既解决了私家车停车难问题,又保障道路以及消防通道的畅通,请政府部门采纳所提建议,谢谢!
- 游客
- 2016-02-25
- 评论0
- 阅读4151
-
[停车办]
已回复
洛龙区关圣街(开元大道至展览路之间)路边的停车位停车,经常有附近的村民过来强收停车费。本是为百姓提供方便的免费停车位,却变成了某些人发财的门路,这种情况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请相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治理这种乱象!!!!
- 游客
- 2016-02-25
- 评论1
- 阅读3518
-
[停车办]
已回复
领导好! 我们这位置是洛龙区展览路地下道口修的电梯,但这里电梯口车乱停无人管,也没有标记不让人停车,所以行人很不方便,希望有关部门来查查车辆乱停的问题,还有可以竖一块标记性的牌不让人停车,希望得到尽快解决,我知道在这投诉有用,以前我提议沿洛龙路,关林市场路段放垃圾箱,结束现在真的沿路边全有放置,先在这谢谢领导!
- 游客
- 2016-02-23
- 评论0
- 阅读6224
-
[停车办]
已回复
关林大张南门停车收费5元,洛阳市规定3元,请有关部门做顶格处罚,如果不是停车办负责,请帮忙转至有关部门。处理完后给回帖答复!
- gao
- 2016-02-21
- 评论1
- 阅读3191
-
[停车办]
已回复
新区妇幼可以说是我们洛阳现在最大的妇女儿童医院了。市民们生孩子,给孩子看病也大都选择这里。可近来我们却发现,医院附近违停的多了,到处都是乱停的车辆!究其原因,原来是医院的停车收费太贵了:我们也打听了一些住院的病人和家属,还有医院职工!他们的收费标准如下:医院内部职工车辆免费,就诊病人车辆30分钟以内免费,超出30分钟3元。过夜加收10元。住院病人可以包月,但是每月100+。试问:有哪个医院可以在半个小时内完...
- 海阔一...
- 2016-02-19
- 评论0
- 阅读4008
-
[停车办]
已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