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在金海马家居里面店铺名称美点,购买一套沙发,电视柜,餐桌,购买前反复和商家确认是否有货,商家当时联系厂家后,告知有现货,需要从厂家发,需要一周时间,确认后交了定金,商家给了名片当时忘在店里,没有留商家电话,5月22日上店铺要名片顺便咨询一下到货时间,商家告知购买的餐椅没有货,需要定做,时间需要20左右,我说时间太长了,商家开始让我换货,当时购买已确认,这会才告知无货,属于商家欺诈,欺骗消费者,提出退款商户拒绝,说物流已发,要求商家提供物流单号,商家一直不给提供。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6-05-25 09:18:3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诉求后,联系店方,店方称2026年5月23日,顾客前往商场服务台沟通协商,美点专柜已出示除长条凳以外商品的物流单据、发货凭证,双方最终达成约定: 1、 除长条凳外其余货品,于5月31日前送至顾客家中,2、 专柜先行配送专柜内其它款式长条凳供顾客临时使用,3、顾客定制凳子到货后,第一时间上门完成更换,顾客付清尾款。周一联系投诉人,投诉人称不接受该方案,要求全部退款,店方无法接受该诉求,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我局终止调解。投诉人、被投诉人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终止调解决定、调解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通过民事诉讼、仲裁等其它途径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市场监管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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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