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骑行经过小区铺设的地砖道路时,地砖松动压起,撞坏车辆,车辆断电,当时告知物业管理,管理未回复,次日管理电话回复,事发地无监控,不能证明事发,物业拒不认可,说是我在其他地方将车撞坏后讹人。我回复小区门口监控可以看到我正常骑车经过,地库监控可以看到步行进入,中间撞击后车辆断电无法骑行当时也有照片证据,可以查看地砖痕迹和车辆痕迹对比,再不济可以查看螺丝拆卸痕迹是否为我故意将车断电。物业管理竟然说你随便拿一块砖磕地都有印。我说小区门前铺设地砖道路为物业管理区域。物业说为开发商铺设,非物业铺设与物业无关。我想问开发商建成后是未交付吗,还是未与贵物业交付,那与何人交付了?此物业管理人员是如何经过培训上岗的,身为服务人员,专业知识一点没有,态度极不端正,遇事先撇责任,恶语相向,极其不负责任。根据《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应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全面的巡查、检查,对共有部分、公用设备设施进行养护,第五款:依法依规落实安全防范责任,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物业行违法行为,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猖狂至极。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物业公司反馈,诉求人已报警,警方已介入处理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物业办 2026年5月19日

警方没有处理没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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