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费用最终服务费是电费的2.5倍,这是啥规定。本人2笔实际充电订单存在明显违规:
1. 订单1:用电量0.45kWh,收取电费0.26元,折算单价0.578元/度,超出居民电价0.01元;服务费0.66元,为电费的2.5倍;
2. 订单2:用电量0.48kWh,收取电费0.28元,折算单价0.583元/度,超出居民电价0.015元;服务费0.67元,为电费的2.4倍。
两笔订单电费均违规加价,服务费远超合理运维成本,综合单价近2元/度,高于洛阳市小区充电桩合理收费区间。本人已留存充电订单截图为证,恳请主管部门核查,责令运营方整改收费标准,退还违规多收费用。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6-05-20 15: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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