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04-21 09:54:18
网友您好:该项目11幢首次登记已办结,买卖双方可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贷款购房的,需同步办理抵押权登记,所需材料由借款银行提供并配合共同申请。且您和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关于房屋登记上已经约定“双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经房管部门已经备案。1.购房人委托开发企业代为办理的,开发企业可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从业端提出申请。
2.购房人也可联系开发企业指定的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现场申请办理。3.开发企业已承诺前置申请的,购房人可单方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如有疑问可拨打0379-63917262咨询,感谢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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