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洛阳发布电三电四管理办法到现在毫无进展,每天主干道上,快车道行驶,违规载客,逆向行驶,随意变道,闯红灯,给生活带来了严重安全隐患,尤其是带篷子的那种,自己看不清路,还时速60满大街随意乱跑,光我亲眼目睹几次撞倒行人,自己骑着翻车的也有,还有改装的拉客车,带着孩子正走路,那一个噪音般如雷贯耳的大公主驾到,通通闪开,能吓得你心脏病都要出来,普通电动车不能骑吗?公交出租不给坐吗?希望交警同志,政府领导重视一下,严格管理,拆了篷子,严格按交通规则驾驶也行,谢谢领导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10-29 15:23:17
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之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目前,市场销售的电动(燃油)三轮车品牌已列入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所有人需携带身份证、车辆合格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交强险保单等相关资料到车辆管理所办理登记注册。结合我市实际,公安交警部门对已登记注册悬挂号牌的电动(燃油)三轮车,按照车辆用途和使用群体,采取“控增量、减存量、限区域”原则,实行统一备案管理。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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