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来自河北的游客,此次专程前来领略洛阳的古都风采,这座城市的历史底蕴与人文温度让我深感震撼。但今天一段意外的违停插曲,让我既焦急又困惑,特向您如实反映,恳请予以核查处理。
10月28日16:00左右,我将冀EH305P车牌号的车辆临时停靠在中州东路西门子助听器门店附近,当时未见禁停标识且看本地车辆放置一排,误认为此处可临停,因处理事务停留约15分钟。返回时恰逢执勤交警刚张贴完违法停车告知单,因收到驶离短信不足2分钟我便到场并且将驶离,我当即上前询问,交警告知罚款金额将在12123平台显示,同时提及若半年内无违规记录可享“首违免罚”政策。此次我的不合规停靠并未造成交通拥堵、安全隐患和占用消防通道,并且在接到短信通知后立即驶离。
了解到《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明确推行“先提醒后处罚”的人性化执法理念,对违停车辆会先发送提醒短信,督促驾驶人及时纠正,规定时间内驶离的不予处罚。同时,洛阳推出的“15分钟”柔性执法举措也明确,违停告知单开出后15分钟内驾驶人赶到现场、行为轻微且无危害后果的,可申请免罚。我此次虽停车约15分钟,但贴条时立即到场,主动驶离,完全符合及时纠正、无危害后果的情形,本应适用柔性执法政策。
更让我纠结的是交警提及的“首违免罚”权益。我此前长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半年内无任何违法记录,实在不愿因这次偶发情况,消耗掉宝贵的免罚机会。驶离后我停靠在安全合规路段,多次拨打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勤务五大队电话0379-63559685沟通,却始终处于占线状态,无法及时反馈情况。
作为外地游客,我真心珍视此次洛阳之行的体验,不愿留下违法记录的“污点”。恳请相关部门核查此次违停的贴单时间、我的到场和警员沟通并迅速离场记录情况,依据“先提醒后处罚”原则及“15分钟”柔性执法规定,直接撤销该条处罚记录,保留我的“首违免罚”权益。
此次经历已让我深刻认识到规范停车的重要性,后续行程中定会更加留意停车标识,严格遵守洛阳交通法规。衷心感谢您的理解与帮助,盼复!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10-29 15:16:23
网友您好:对十种交通违法列入“首次违法警告清单”,首次违法且满足相应条件将用警告来代替,记0分、罚款0元。1.机动车六个月内无违法。机动车六个月内无现场、非现场违法,之前的非现场违法必须已处理交款且满六个月;2.机动车所有人六个月内无违法。机动车所有人六个月内无现场、非现场违法,驾驶证状态正常。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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