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征地范围:位于太辉村东农业耕地 涉及本人承包农业
1. 法定补偿标准依据: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本村所属区片(如“洛龙区”)的农业用地法定区片综合地价为117万元/公顷(即每亩7.8万元);另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8〕49号),青苗补偿标准为每亩0.15万元。
2. 实际执行的补偿价格:当前征地实施单位告知的农业用地补偿价格为每亩7.2万元,明显低法定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仅区片地价一项差额就达每亩0.6万元。
举报诉求
1. 要求对本村当前农业用地征地补偿价格进行核查,确认是否存在低于法定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违规行为;
2. 要求责令征地实施单位按河南省、洛阳市规定的农业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每亩7.8万元)及青苗补偿标准,补足每亩0.6万元的差额部分;
3. 要求书面告知核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并保障本人在农业用地征地过程中的知情权、监督权。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10-28 16:05:28
尊敬的网民,您好!
您所反映的呼南高铁太辉社区征地片区地价问题已收悉。按照省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该区域征地补偿标准为每亩7.2万元。若您对政策内容存在疑问,建议通过官方网站查询具体文件,或前往自然资源局获取专业解答。感谢您对征地工作的关注,我们会积极协助您解决相关疑问!
李楼街道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