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宜阳县某幼儿园大班学生的一名家长,根据国办发[2025]27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的规定,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根据我了解的情况。宜阳县教育局将管辖范围内的幼儿园分成了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减免都不同,分别减免340 元 290元 240元 190元。然而我了解到县城城区城关镇中心幼儿园属于公立幼儿园,一个月的教育保育费为390,私立幼儿园按照县区内公立幼儿园教育保育费进行减免,应该也享受每个月保育教育费390元的减免。而实际情况是,这个免除教育保育费的政策和信息在宜阳县教育局官网上不能查到,我们幼儿园免除的是240元,分两批进行发放,第一批收到的费用是144元,幼儿园老师关于此发的信息也是私发家长,而不是光明正大的在家长群里通知,国家的政务应该是公开公正透明的,而县区教育局将幼儿园按照等级减免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按照国家规定宜阳县城区幼儿园免除学前教育保育费的标准具体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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