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街道明鑫花园小区的居民王文超。此次致信,是因小区物业公司长期存在不作为问题,已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与居住安全,特向贵区政府反馈,恳请介入协调处理,为百姓解决实际难题。
一、物业公司不作为的具体问题
(一)小区车库大坑长期未修,安全隐患持续存在
自 2025 年 9 月起,多位居民先后向物业公司反馈 “小区车库存在大坑” 的问题,但截至目前,物业公司始终未采取有效维修措施。车库是居民日常停车、通行的必经区域,大坑不仅容易刮蹭车辆、造成财产损失,更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 夜间光线不足时易导致居民绊倒,雨季坑内积水后还会增加滑倒风险。居民多次追问进展,物业均无实质性回应,大家对此怨言不断。
(二)7 号楼一单元北侧电梯故障半年,沟通无果
我所居住的 7 号楼一单元北侧电梯,屏幕损坏已长达半年,无法显示楼层数字。这给不同年龄段居民出行带来极大不便:老年人看不清楼层易误下电梯,儿童独自乘坐时难以判断所处位置,既影响通行效率,也暗藏安全隐患。期间,邻居多次在物业沟通群反馈该问题,均未得到回复。
2025 年 10 月 19 日,我在物业群 @电梯维修员,明确说明 “屏幕不显示已影响日常使用” 并询问维修进展,维修员未作任何回复;
2025 年 10 月 20 日,我再次在群内同时 @物业经理、管理员及电梯维修员,重申问题并追问处理时间,三人依旧回避,既不解释延迟原因,也不告知后续计划,完全无视居民合理诉求。
(三)物业经理阻断反馈渠道,移出提诉求居民
在与物业多次沟通无果后,我拨打洛阳市热线咨询投诉途径,客服告知可通过住建部门专项渠道反馈。当时物业群内恰好有其他居民同步反映电梯问题,为帮助大家通过正规途径维权,我将从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查询到的投诉电话、邮箱地址(附官网截图)发至群内,告知 “可通过正规渠道反馈问题”。没想到,小区物业经理(赵某)看到后,未与我做任何沟通,当即把我移出物业沟通群,且未说明任何理由。这种 “不解决问题、反阻断沟通” 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我作为居民的知情权与反馈权,也让其他有诉求的居民心生顾虑,不敢再主动反映问题。
二、恳请区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的事项
小区物业公司的长期不作为,已严重破坏居民正常生活秩序。恳请贵区有关部门重视此次反馈,协调相关部门介入,推动解决以下事项:
1.督促物业公司立即对小区车库大坑进行维修,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要求物业公司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7 号楼一单元北侧电梯屏幕的更换与调试,确保电梯正常使用;
3.核查物业经理(赵某)“移出反馈问题居民” 的行为,责令物业恢复我在沟通群的权限,保障居民正常沟通权益;
4.监督物业公司建立 “居民诉求台账”,明确问题处理时限与反馈机制,确保每一项居民诉求都能被登记、回应并解决。
5.期待能在法定期限内将处理进展告知我,感谢领导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题,助力我们恢复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附件:1. 物业群沟通记录截图 2.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投诉渠道截图(小区车库大坑现场照片、电梯故障照片将随补充材料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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