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7日,我在联盟路周山大道至黔川路段路边慢车道停车,并不影响车辆通行,13点30分手机短信提示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勤务一大队记录违停,当时在旁边饭店吃饭,没看到,13点46分就被记录贴条!
2025年10月15日晚上,我在联盟路周山大道至黔川路段路边停车慢车道停车,并不影响车辆通行,晚上吃饭喝了一点酒,车就放在那里没开走。16日早上7点09分我手机短信提醒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勤务一大队记录违停,7点28分就被记录贴条!
联盟路周山大道至黔川路段路不是交通严管路段,我也不影响公共交通和其他车辆通行,两次均是从记录到贴条短短十多分钟,等我看到想去挪车已经来不及了!
吃饭高峰期时间车位一位难求,我们老百姓在饭店吃饭,也是响应提倡消费政策,在洛阳市惠民政策中,明确指出每天7时至9时,11时30分至14时,违停不予处罚,人性化执法在哪里?这以后吃饭高峰期没有停车位了,开车的人就坐车里吃饭算了!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10-20 08:41:59
网友您好:洛阳交警依法治理机动车违停,如果您对处罚程序或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向违法信息采集的交警大队提出诉求,也可在接受处罚后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洛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受理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凯旋西路交叉口西北角,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话:6333127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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