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银行存款40万元三年死期存款款存折。我在24年需要用钱到柜台办了质押带30元、取了10万元、今年7月又支取8万元,我在上月9月29号向银行柜台咨询了、我10月9号到期我想提前办理还款并且还要取出来用对我存款有没有影响、柜台人员说可以不影响、30号我四个人一起去又三次问柜台高某某我提前办理还款在提出来有影响没有、高某某三次都说没有影响,我才把手机交给高某某进行办理。高某某并没有表明不能提前还款或者到9号需要重新办理还款、当时也没有终止合同重新签订合同。到了10元9号银行没有任何电话通知我就私自将我其中20万元死期存款私自变更为活期、导致我损失了三年存款利息17830利息。望相关部门领导重视此事帮我处理、还我公道、银行及业务员高某某归还我利息17830元
回复部门:银保监分局 2025-10-20 15:07:54
您好,您的投诉我分局已知悉,根据《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办法》,我分局已及时督促银行主动与您联系并协商解决问题,请保持电话畅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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