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电话给热力公司,热力公司回复说开发商未进行热力施工,开发商说热力公司的事,双方互相推诿,暖井里管道管道现在还是裸露状态!交房已经两年了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现回复如下: 接到诉求后与小区开发单位联系了解贵楼供暖设施仍未建设完毕,暂不具备供暖条件,具体小区换热设施建设及竣工情况,请咨询建设开发单位。 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热线电话9618966,感谢您对新区热力的关注与支持。
一栋楼和一栋楼的供暖有关联吗?
回复部门: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 2025-10-15 09:05:3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现回复如下:
贵网友反映小区供暖问题,根据《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二章规划与建设中“供热设施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通知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热经营企业及有关专家参与验收,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热经营企业不得拒绝。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的相关规定。 小区红线内的建设责任主体为建设开发单位,具体请咨询建设开发单位。
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热线电话9618966,感谢您对新区热力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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