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10-15 17:36:51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自然资源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物业服务中心调查反馈如下:经调查,此楼已通过规划核实。您属于拆迁安置户,并非全款购买商品房,已告知您拆迁安置户不需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有拆迁安置协议,目前8号楼在不动产已经办理过首次登记,具备办证条件,您可与企业联系,共同提交办证所需材料为您办理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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