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5-10-11 08:59:0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1295接到诉求后,市政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核实。经现场核实并了解情况后得知:10月9日晚,诉求人一家三口共同骑行一辆电动车沿嵩山路由南向北行驶,在残联门口处撞到机非隔离护栏,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人员受伤且电动车损坏严重。事发时,诉求人已报警,交警部门已出警处理。经进一步核实,该处护栏由交警部门负责设置安装,且事发路段护栏完好,贴有警示标志。同时,对嵩山路全段护栏进行排查,未发现护栏存在破损,缺少警示标识问题。关于诉求人要求赔偿事宜,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由于诉求人电话保密,无法取得联系进行反馈。感谢您的理解与关注!
涧西区城管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