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被殴打后,我于2025年8月2日报警,老城分局南关派出所在8月3日对我进行询问,当时是冯警官一个人对我进行的询问,就是是在他们派出所,询问完后冯警官要求我在询问笔录上签名、摁指印。
现在看到别人在此投诉南关派出所的其他民警一人询问违法,我就也查询了相关法律,发现冯警官的行为的确违反《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进行询问、辨认、检查、勘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调查取证工作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表明身份。
并且,冯警官作为一名民警,不支持我见义勇为,还挖苦我帮我朋友报警,同时在询问过程中冯警官对我的态度也极其恶劣。
在此,我请求洛阳市公安局督察部门、纪检部门调查处理冯警官一人执法的违规问题。
我对我反映的问题的真实性负责,愿意接受任何部门的调查!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10-10 09:59:29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核查,该案件正在办理中,具体问题可咨询电话69956110,有关投诉南关所民警违规执法问题,您可向督察部门(0379-63136425)致电反映。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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