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我申请装充电桩,物业说装不了,我当时也没再说啥了,结果在我10月1日晚上下班回去,6点多,发现对面车位正在装充电桩,没想到绿都物业竟然区别对待业主,绿都物业现在服务很差,跟之前比差远了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10-11 15:59:24
网友您好:
涉及诉求人提出的问题,经核实,我单位已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豫政办[2025] 4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第十条: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可直接向电网企业和转供电企业申请报装;以及第十一条:在居民区安装充电基础设施过程中,物业管理单位应当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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