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号上午在瀍河区正骨医院对面孙记卤肉店购买牛肉17元,让刚做完手术的闺女补充营养,拿到病房后,闺女姑姑就说闻着不新鲜,让我去找店家退,我去找她们第一次,店家说牛肉就是这味道,没有问题,打发我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我们吃了3片,当时总感觉不对劲,味道不一样,到下午3点50分的时候准备让孩子再吃点,拿出来一看,肉已经生蛆了,又去找店家理论,店家说把肉钱17退给我,或者给我调换其他肉类,我不同意,店家说问我想怎么解决,我说我要投诉,店家直接说那你就投诉吧,接下来我就打12315投诉电话,然后9月19号接到她们社区负责人的电话,说负责调解,问我的诉求是什么,我说赔偿,最低500,他们说负责跟店家沟通,等了2天没有回信,9月22号我又给12315打电话问什么情况,她们转到市场监管局,给我了一个电话,让我联系她们,联系完之后让23号下午去店里跟店家协商,最后协商不一致,就回医院了,监管局的人说让店家24号上午再去她们所里解决,今天监管局的人打电话说,店家那边只退100,问我同意不,我不同意的话,就让起诉,因为孩子在住院,没有时间去起诉,店家现在还是正常营业,没有处罚,我想知道这食品监管局起到了什么作用?店里健康证也过期了,事情发生到现在,我没有见到店家受到任何处罚,就这样一直拖着不管不问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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