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请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7月24日发布《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的函》中提及“在农村学校取得职称后,在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岗位连续聘任满6年以上,调入城市学校后不再进行转评;未满6年的,调入城市学校后,需要参加转评,转评前后同层级岗位聘任时间可以累计计算”这一内容中涉及农村教师所在学校,由于当地城镇化发展,乡镇变为街道办事处,所在学校因此由农村学校变更为城市学校,该学校教师已经获得的职称也需要转评吗? 为什么要朝令夕改折腾基层教师?! [查看详情+]
网友你好: 目前,关于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具体规定以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
职评新文件豫人设办【2025】65号文件,已经下发,为什么还要老师们转评??为什么不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为啥非要折腾老师们?!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9-30 11:23:38
网友你好: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65号)是对《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22〕67号)的修订和补充。两个文件不一致的规定,按照豫人社办〔2025〕65号执行,豫人社办〔2025〕65号没有规定的,仍按照豫人社办〔2022〕67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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