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交警部门相关领导:
您好!近期我遭遇一起车辆剐蹭事故,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部分工作人员的办事风格存在有待改进之处,现结合自身经历提出几点建议,望能为提升交通事故处理的公正性与服务质量提供参考。
在此次事故中,我作为前车,提前开启转向灯,在避让多辆车后才缓慢向左变道,从监控可见变道时与左侧车道车辆距离约 15 米,且事故发生在学校及小区门口 30 米左右的区域,当时还处于下雨天气。然而,现场交警查看视频后直接判定我全责,不接受任何质疑;到调解室后,工作人员得知我对处理意见有异议,不仅未耐心倾听,反而强硬表示 “左转变道时只要左侧车道有车就不能变道”,始终认定我全责,拒绝我的任何辩驳,还以 “不同意就找上级申诉”“觉得后车故意撞就去公安局” 等话语施压,全程未提及事故发生地的特殊环境(学校及小区门口)、天气情况以及后车可能存在的超速问题,完全忽视多方面关键证据,仅以 “一刀切” 的方式定责。
这种处理方式暴露出部分工作人员存在不良办事倾向:一是将群众对处理意见的异议等同于 “不服从公权力”,下意识采取打压态度,未给予群众合理的辩解空间;二是面对小额损失的简单事故,为追求快速处理,不综合考虑事故现场环境、天气、车辆速度等多方面证据,随意定责,牺牲一方群众利益;三是违背 “为人民服务” 的宗旨,以彰显自身威风的姿态对待群众,一边强硬禁止群众辩解,一边用 “找公安局” 等话语威胁,只关注自身工作是否完成,全然不顾群众的实际损失。
为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强化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与公正理念培训,明确群众对处理意见有异议是正常权利,不得将其视为 “不服从公权力” 而进行打压,需耐心倾听群众诉求,给予充分的辩解机会,保障群众的话语权。
规范简单事故处理流程,要求工作人员在处理小额损失事故时,必须综合考量事故现场环境(如学校、小区门口等特殊区域)、天气状况、车辆行驶速度、双方操作规范等多方面证据,严禁 “一刀切” 定责,避免为追求效率而牺牲群众合法权益。
建立监督机制,对工作人员的办事风格与处理过程进行监督,杜绝 “摆威风”“威胁群众” 等不良行为,促使工作人员真正践行 “为人民服务” 宗旨,在处理事故时不仅关注工作完成情况,更要重视群众的合理诉求与实际损失,切实维护交通事故处理的公正性与公信力。
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这些问题,改进工作作风,让群众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感受到公平与尊重。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9-29 16:19:24
网友您好:请您说明交通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路段,以便我们尽快核实。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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