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深夜临时停车被处罚发出诉求,辖区大队与本人联系的交警态度极其恶劣,话没说几句就骂人“强盗逻辑”,身为公职人员,对人民的诉求动不动就口吐恶言,暴露出素质之低下。本人理由主要有三点:其一,当时是凌晨一点多,深夜和白天停车难道不应该区别对待?按此逻辑,深夜哪条路两侧不是停满了车,交警没有治理是不是就是渎职?其二,本人停车仅有六分钟。该交警解释提醒短信只有五分钟时限,这个公示在哪?其三,很明显本人车辆根本没有影响交通。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9-26 18:05:08
网友您好:洛阳交警依法治理机动车违停,如果您对处罚程序或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向违法信息采集的交警大队提出诉求,也可在接受处罚后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洛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受理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凯旋西路交叉口西北角,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话:6333127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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