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洛龙区住建局,开元名郡物业二单位不执行充电桩建设政策

    用户提问 2025-09-18 13:18:31

    我是开元名郡一名业主。拥有私家车位,在自己私有车位上申请充电桩需要物业配合盖章受阻,本人先后多次向住建局反映该问题,工作人员均以、车辆未做分区管理不符合消防要求需要和物业协调”为由未予解决。‌ ‌事实与理由‌: .‌政策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第三条及《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豫政办〔2025〕43号)第五条,个人车位安装充电桩仅需物业配合盖章,无需住建局审批。 .‌违规行为‌: 物业以需住建局批准为由拒绝盖章,而住建局以油电车辆未做分区管理消防不合格为由推诿,回复提供的洛城管委(2023)13号文件无任条款何能证明油电车辆未做分区属于消防不合格的。 洛龙区消防队明确回复,目前无法律法规要求地下车库新能源充电桩车辆必须分区管理。 电力公司回复;开元名郡小区电力容量充足资料齐全随时可以报装,并且开元名郡车库最近有申请新能源电表安装,业主有提供物业盖章手续。 开元名郡本小区地下车库7月也有申请安装记录,同辖区如奥体花城等多个小区未做车辆分区管理仍可安装充电桩,存在选择性执法嫌疑。 .‌ 诉求‌: 1责令住建局立即纠正错误,督促物业配合办理手续; 2公开住建局拒绝安装的书面依据; 3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问题启动调查。 所有回复均有沟通记录证明 [查看详情+]

    洛龙区回复 2025-09-20 09:46:05

    网友: 您好!涉及诉求人提出的问题,经核实,该小区建成交付时尚未普及电动汽车,我单位已要求该小区物业企业严格按照以下两个文件要求执行:洛人常[2023]84号《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决定》及洛城管委[2023]13号《关于洛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现未收到相关的省、市级正式发文,已与上级部门积极沟通,等待进一步的通知。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您好,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该文件已于2025年9月8日在省政府官网正式发布,并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现已具有完全法律效力。贵单位是否有内部收文流程是内部

    管理问题,但不能作为不执行已生效省级政策的理由。如果坚持不办理,请出具书面不予办理告知书并说明此理由。”

    网友506805 2025-09-21 评论2 浏览3698 编号 20250921153055433 [洛龙区]未回复

网友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严禁推诿扯皮,强化担当作为。 ·杜绝敷衍塞责,力求群众满意。 ·履职须尽责,失职必追责。 ·作风要扎实,服务求实效。 ·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1+1 +1 回复

  • 不作为,是否有违规

    +1 +1 回复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