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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新安县碧桂园物业拒不出具《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

    碧桂园物业以物业没有义务和法规要为由,拒绝为业主开具《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住建局也不熟悉国家政策条文,支持物业此做法(有录音,可提供,物业,住建录音均有,消防合格和电容足够均有录音和材料)。

    众所周知《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是新能源车主向国家电网申请充电桩接电的必备提交材料。没这个证明,根本无法进行完成新能源充电桩电表的申请工作。整个充电桩安装过程根本无法开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四部门在2016年印发《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在附件中规定,自用桩报装材料包括:购车意向协议或购车发票、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固定车位产权或一年以上(含一年)使用权证明、停车位(库)平面图或现场环境照片、物业出具(无物业管理小区由业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也就是说,安装家用充电桩确实需要物业出具同意安装证明。住建部门作为通知的发布单位之一和物业的主管单位,有职责义务责令敦促物业开局具体《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附件部分内容见图片)

    《通知》第六条规定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而出具《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是安装充电设施的第一步,也是配合的关键。

    洛阳左千户 2025-09-18 评论10 浏览2296 编号 20250918002136583 [新安县]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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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洛阳市新安县碧桂园物业极其不负责任,对于业主是坑蒙拐骗,开始用各种理由阻挠新能源安装,说什么消防分区,电容等各种毫无相干的理由阻挠个人安装,没有承担自己该尽的义务,还有暖气方面,也是各种忽悠,今年推明年,明年推后年,没有切实实施计划,对于业主不是服务,是做威做福,背后到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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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啥也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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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老百姓解决问题而不是来回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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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装个充电桩,推过来推过去,一会说这个不行一会说那个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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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经因为这件事情投诉过好几次了,请用正规的盖章文书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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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安县政府,就会无理取闹,能不能装充电桩,下一个正规的通知都不敢吗。回复是请用政府红头文件,能就是能,不能就是不能政府说话要用正规的公文,不是说几句话就行敷衍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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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安县碧桂园收的物业费最高,服务质量最差。收着车位管理费,确不让业主安装充电桩,态度也极其恶劣。希望有部门能为群众多办些实事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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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安县碧桂园物业刁难所有业主,相互推诿扯皮不作为,已入住近两年业主的新能源车无法充电,不让安装充电桩,百姓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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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希望能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是国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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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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