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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达新村小区前期物业公司(洛阳市运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停车收费、净水器场地出租,物业用房出租经营活动,并且收取的公共收益据为己有。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业主们多次向住建局反映要求物业公司公示收益情况并归还给业主无果。现在物业公司被全体业主依法解聘后,还恶意拒绝撤场,霸占小区,强行在小区收取停车费。依据洛阳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请求洛阳市住建局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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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248672 2025-09-18 14:14:23 【洛阳市】
请各级政府领导严查、严惩此类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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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607795 2025-09-18 17:33:03 【洛阳市】
尽快依法查处,还百姓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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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820196 2025-09-18 19:51:02 【洛阳市】
依法查处,还给广大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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