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5-09-17 15:07:1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了解,和昌优地项目停车场配件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掩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15】199号)以及《洛阳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2017-2020)》的有关要求执行,按要求完成固定车位10%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建,符合建设标准,房屋验收时电业部门使用新文件中的要求,认为项目不符合新标准,不予验收通过。为了解决正式电问题,区政府出具相关协调函,积极为业主解决了正式电供应问题。关于充电桩安装问题,我办已告知开发商、物业若业主有相关需求,需积极配合业主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邙岭路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