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洛阳市栾川县合峪镇,狮子庙,总包单位河南省盛普建筑有限公司,将街道改造项目部分工程分别承包给王某,李某2022年6月份我们进入工地,具体工作是广告牌与二级屋檐改造制作安装工作,大家都是流血流汗,严核认真的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严格的施工定安装安,2022年年低完工。我们十名农民工工资共计三十多万(不包括材料费)事后我们农民工的血汗钱末付至今,现已长达三年之久。在此三年的衬薪路上,我们吃尽委屈,苦不堪言。我们一直向介绍并带领我们干活的王某(合峪镇街道),李某(狮子庙街道)讨薪,他们总是以政府项目款没有落实为由,不给我们付工资。况且在他们得到部分工程款后,单方直接截扣,或转发给其他人。至始至终,我们十名农民工末得到分文工资款。我们做为家庭顶梁柱,全家老小,老人赡养,孩子上学,家庭基本开支全靠我们在外圢工维持,我所挣的血汗钱却迟迟拖欠不予给付。我也曾向合峪镇,狮子庙,总包单位河南省盛普建筑责任有限公司,分包人王某,李某,不断申请讨要,他们相互推诿,扯皮,找各种理由不予正面解决问题,导致拖欠工资一直不发分文。我们作为农民工不懂,也不明白,他们之间的事,我们只是实际付出劳动者,理应你们三方支付我们的工资款的。据查,“民工次友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与施工总包单位或者施工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因数量,质量,造价等产生争议的,速设单位不得因争议不按照规定拨付工程款中的工人费,施工总包单位乜不得因争议不按规定代发工资。
第十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或者施工总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包单位清偿。
现在国家针对安民工我舌一系列优惠政策制度,合理的保护了我们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特请求上级职能部门及领导能彻查深究针对我们长期讨薪无果问题给予快速,合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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