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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路边临时停车被电子眼抓拍 mobile

    用户提问 2025-09-04 15:37:18

    下雨天,本来就行动不方便,车上有人也没熄火,也没有停在要紧路段,找个公交站牌临时停一下车,就转个账的功夫,被拍到违停,这也太不人性化了 [查看详情+]

    公安局回复 2025-09-04 15:58:29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交管发布的违法停车治理公告明确,在道路上实施以下8种情形的违法停车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从严处罚——1.在城市主干道或严格管理路段、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2.在道路上双排、多排停车,或者在停车位内不按规定停放的;3.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道路,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违法停放的;4.在人行横道、公交专用道、网状线、应急通道、施工路段等区域违法停车的;5.在机、非混合型道路的路口,占压导向车道违法停车的;6.在公交站点、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以及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违法停车的;7.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8.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其他依法从严情形。洛阳交警依法治理机动车违停,如果您对处罚程序或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向违法信息采集的交警大队提出诉求,也可在接受处罚后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洛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受理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凯旋西路交叉口西北角,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话:6333127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感谢您的留言!

    我这是符合哪一条?

    网友1486286 2025-09-04 评论2 浏览5757 编号 20250904160627924 [公安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9-05 08:38:38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您车辆停放的道路天津路(新疆路-中州西路)为严格管理路段,且停放位置为公交站点,按规定不允许临时和长时间停放车辆,交管部门提醒您停放车辆时还请按规定将车辆停放至停车位内。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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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交站点禁止停车,怎么学的科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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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自己不都说了,找个公交站牌?

    4+1 +1 回复

  • 交警大快人心,惩治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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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回炉学习一星期,重考科目一,否则不准上路。

    3+1 +1 回复

  • 停到公交站牌交警不罚你的话,我要去投诉交警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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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驾照?

    1+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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