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号17:03,我因下雨去014学校接孩子,在解放路慢车道(014家属区西门南40米处),停了不到三分钟,就出来了,看到贴条的交警,连忙向交警道歉、解释,还是不行。请问:为了接学生,三分钟不到,就要吃一张罚单,合适吗?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9-04 15:22:40
网友您好:洛阳交警依法治理机动车违停,如果您对处罚程序或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向违法信息采集的交警大队提出诉求,也可在接受处罚后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洛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受理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凯旋西路交叉口西北角,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话:6333127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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