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4年9月9日生育双胞胎,产假结束后于2025年4月25日返岗工作。返岗后我向公司提交双胞胎的出生证明并申请哺乳时间,公司批准每日下班前1小时哺乳时间的申请。今天我在互联网查询法律条文才刚刚得知生育双胞胎每日可多1小时多哺乳时间,请问从我返岗到今天缺少的哺乳时间可否申请补偿?可以申请什么形式的补偿?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9-08 11:11:55
网友您好:
建议您先行与企业进行沟通协调:1.确保今后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足额保障;2是向企业提出对前期短缺的哺乳时间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建议其个人与企业进行沟通;3是如果企业今后仍然拒不执行关于女职工哺乳期的相关规定,建议其向市县两级劳动权益保障中心进行投诉举报,或者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