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月,我公司经过公开招投标,与洛龙区民政局签订关于“洛阳市洛龙区民政局2024年春节慰问粮油物资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备案编号/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2023-92)服务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于2024年1月16日垫资完成货物全部供应,总货款823592元。合同规定货到60个工作日内结付货款,并注明拒付货款应承担经济责任并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但是,洛龙区民政局迟迟不按规定履行合同,至今仍拖欠货款538672元。我公司先后上门催收80多次,跑断腿、磨破嘴,百般恳求,但洛龙区民政局工作人员百般推诿,不付欠款且态度恶劣,造成我公司被迫长期垫款,已面临周转资金断裂和员工难以发放工资的生产困境。 望尽快履行合同,结清欠款,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我局按照合同约定,按要求已经完成合同货款支付流程。已于2024年11月,完成支付249920元。在2025年初,已将2024年春节慰问粮油采购项目剩余资金全部录入财政一体化支付系统。自2025年春节后,诉求人每次来访,区民政局都是热情接待,向其做耐心解释工作,并积极协调剩余货款支付问题。2025年8月,在资金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又为诉求人支付35000元。针对剩余货款,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完成尾款支付。已录入支付系统的金额还需财政部门配合完成支付流程。 -民政局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9-03 17:02:04
网友您好:
我局已和诉求人联系,约定见面协商的时间、地点,面对面协商后续付款方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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