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三个月以前,中电阳光浅水湾物业以消防安全为由,无故占用了小区一片绿化,用来装汽车充电桩。就这个问题咨询物业,物业说是相关消防部门要求小区需要有一定数量汽车充电桩,可是小区周边有两个汽车充电桩,大多数时间无人使用。就此问题打了很多电话,要求相关消防部门给个说法,均未有回应。日前,物业又准备在小区内占用绿化带修汽车充电桩,理由是应消防要求,请相关消防部门给出合理解释,及相关文件。 [查看详情+]
我支队接到举报投诉后,立即派出辖区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联合辖区办事处及小区物业负责人针对中电阳光浅水湾的举报进行现场核实,该小区要增设的为非机动车充电桩,因该小区现有的非机动车充电桩数量无法满足业主需求,同时为避免该小区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带来的安全隐患,物业已召集小区业主代表进行协商在小区规划一定量的非机动车充电桩,该规划意见未通过,物业已停止施工。
物业明确给出答复,是消防部门要求小区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汽车充电桩,为此多次拨打市政热线,均未有相关部门给出答复。小区内原有非机动车充电桩小区并未维护,小高层地下室也没有安装相应的非机动车充电桩,却要先用小区原有绿化面积修充电桩。还请相关消防部门监督督促。尽量避免物业打着消防旗号私自
回复部门:消防救援支队 2025-08-29 10:55:25
因该前期小区存在被群众举报电动车飞线充电的情况,我支队已派出辖区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联合辖区办事处、社区以及物业人员对现场进行核查,核查发现确实有此现象存在。该小区非机动车充电桩数量不足,为从源头消除飞线充电所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故小区物业规划加装非机动车充电桩,我支队未强制要求该小区加装汽车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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