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伊滨区碧桂园二期6号楼业主,下午接到管家发的通知,说24号不交电费的话,要对我家强制性停电,我一直奔着用电缴费天经地义,别的楼栋都有电表号,自己用电自己缴费,我都催促物业很多次,要自己的电表号,我要自己给电业局缴费,物业一直推脱,不给电表号,说要等到后期全部交房了才能给电表号,现在小区所有房产全部交付,还是不给我电表号,不让我自己缴费,现在过来又强制停我家用电,天理何在,希望相关部门领导处理此事,为老百姓主持公道 [查看详情+]
网民:您好!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收到诉求后,庞村镇工作人员立即了解此事,一、1#2#3#5#6# 电业局未接收,物业转供,为更好的为业主提供用电服务,电价统一按居民电0.56元/度供电,无阶梯电价,已为业主提供方便; 二、物业服务中心费用公示,符合市场监督局要求且接受过检查,无违规情况, 三、业主因非电业局居民电表使用但拒绝缴纳电费,对物业公司运营造成负担; 综上所述:电为物业转供,业主使用但拒绝缴纳电费,对物业公司运营造成困扰,物业公司多次发送通知,如仍然拒绝缴纳电费,将停止对欠费业主供电。如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18237971176。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5-08-29 16:57:22
网民:您好!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诉后,庞村镇高度重视,经核实,该户业主当天反馈家中突然停电。客服前台接报后,沟通期间,工程人员在其他业主家干活,未能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停电事宜,业主认为因为欠费物业故意停电。对工程人员未能第一时间到业主家处理停电事宜,且对工作人员沟通交电费事宜言语不当深表歉意。 关于“转供电”与“电表号”问题: 业主反映的“无法获取电表号自行缴费”问题情况属实。其根本原因在于,本小区二期区域的电力配套设施尚未完成正式移交给供电公司,目前仍处于项目临时转供电阶段。在此过渡期内,由物业公司负责代收代缴电费,并全额垫付给供电公司,承担送电等服务成本。为妥善解决业主诉求及化解矛盾,物业已再次与地产公司沟通,强烈督促尽快办理移交,力求在根本上解决问题。 在移交完成前的过渡期,物业公司承诺:提供更便捷的缴费渠道和更清晰的用电量价明细查询服务,保证费用公开透明。如有其它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15503908299。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