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于2007年1月27日购入河洛世家·芳华苑103-4-402,价格1568元/㎡,购房认购书上的建筑面积是110.85㎡。后来办的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是109.16㎡,少了1.69㎡,差价为1.69×1568=2649.92(元)。开发商承诺等土地证办下来再退差价。2016年1月我母亲把房子卖了,和买方约定等开发商退差价款,此款项归我母亲所有。后来土地证办下来了,小区其它房子已经退差价款了。我父亲和现在的房主一起找到开发商负责人黄经理:17737959977妖气退差价款,黄经理开始说房子已经过户了,不能退差价款,这是公司的规定。后来我父亲又去找黄经理,他又要退差价款协议,这个协议可能有也可能没有,时间过去那么久了,也记不清了。无论有没有这个协议,差价款都应该退。购房认购书和房产证的建筑面积写的很清楚,房产证号:00244744,房屋编号:158101。差价款也很好算。如果开发商资金紧张,差价款转成物业费也可以。
https://people.lyd.com.cn/wenti/20250806182152984/
以上是我之前投诉的链接。
涧西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帮我协调了,开发商负责人黄经理只同意退1000元转物业费,这与差价款相差甚远,请涧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帮我继续协调直至退所有差价款或转物业费。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5-08-22 18:14:04
我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回复: 此件我中心已协调过,但是结果与诉求人相差很大,诉求人称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再次协调。
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不属于我局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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