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咨询一下,我们国家的离休干部去世后能发几笔钱?如丧葬费,抚恤金,还有别的吗?算这个去世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哪一个部门和机关来算的?也就是说,离休干部所在单位是代发的这笔钱,但是是谁核算的?又委托单位代发的?怎么才能知道离休干部去世后发的钱对不对?应发几笔呢?第二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抚恤金和丧葬费子女之间的经济纠纷没有解决的情况下,这个丧葬费和抚恤金放在所在单位里,暂时不领,有没有时间限制?谢谢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8-15 17:22:55
网友您好,丧葬费和抚恤金等问题,建议向原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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