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5-08-12 09:05:0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自然资源和规划伊滨分局调查,目前,我区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尚在统筹协调中,由于确权工作尚未全部结束,所以暂时还无法确定具体发证时间,在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发放前,老证依然有效。如需查询本次房屋不动产登记确权详情,由权利人带身份证明材料到伊滨区市民之家自然资源综合窗口查询。 农村宅基地不允许自由买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63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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