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28号在广场丢失物品,出警开具了看监控证明,去了多次,到7号看了一个监控摄像头,看到了物品丢失视频,想看近处的摄像头,管理人员秦经理说改天来看,从7号开始,天天联系,天天推明天。不让看监控摄像头。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请您于工作日至湖北路派出所天四警务室,民警将帮助您协调再次查看监控视频。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去警务室,开看监控的证明。
我已经打110开具过了。
绕来绕去,累不累啊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8-08 15:11:56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民警已与您联系,您称已看过监控。如您后续需要帮助,可随时拨打110进行求助,民警会及时到场处置。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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