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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繁华城小区物业公司擅自使用业主的公共收益

    1、民法典,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和洛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规定,小区的公共收益是属于广大业主的。而且小区公共收益的分配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物业公司没有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擅自使用属于违法行为。2、繁华城小区的物业合同是属于包于制,现在又用业主的公共收益去支付一下花销,依据的是什么法律?

    3、法律规法律规定,小区的公共收益扣除必要的合理的成本以后,余下的归业主所有,而不是全而不是全部给花了。现在物业公司公示的小区的公共收益,1分钱不剩,我们业主还欠了钱。

    4、强烈要求物业公司,公开业主大会授权其使用公共收益的相关资料

    5、希望相关的责任单位认真履职,还业主一个公道!

    网友526646 2025-08-06 评论0 浏览5576 编号 20250806223712929 [涧西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5-08-12 11:08:3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了解,小区由洛阳市繁华物业有限公司提供服务进行管理,近期小区物业已向区物业办提交近三年的公共收益支出明细。社区也已告知物业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执行,定期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感谢您的理解与关注!
                                                                                                涧西区瀛洲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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