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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公积金二次提取问题咨询

    根据新规定,2019年6月1日以来购买以下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两次公积金余额:新建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再交易住房、司法拍卖住房、洛阳市拆迁安置

    住房。期间,职工已经提取过一次的,在未达到提取金额的情况下,可再提取一次。

    请问具体办理是到哪里办理,市民之家吗?还是别的地方,如果是在市民之家办理,在哪个窗口办理?另外,这个“在未达到提取金额的情况下”,该怎么计算?怎么判断自己的公积金是否达到提取金额?

    网友1055382 2025-08-06 评论0 浏览3777 编号 20250806141217508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08-07 15:34:25

尊敬的网友:您好!
     2019 年 6 月 1 日以来购买以下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两次:新建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再交易住房、司法拍卖住房、
洛阳市拆迁安置住房。期间,职工已经提取过一次的,在未达到提取金额的情况下,可再提取一次。 职工及其配偶累计提取金额≤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市民之家住房公积金办理地址为: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市民之家三楼D区。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9时至12时,13时至17时。周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目前,中心“群众家门口的公积金”项目委托合作银行经办公积金业务,职工在中心合作银行网点就近可以办理公积金查询、缴存、提取等服务,具体可登陆“洛阳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官网“服务网点”详细了解。
    如对电话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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