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8-06 11:30:40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铁门镇调查反馈如下:经核查,您曾于去年五月份就此事在铁门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过登记。铁门镇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与相关领导核实后确认,此事不属于铁门镇拖欠您工资。随后,铁门镇工作人员根据您提供的工程包工头王某的电话(13303883775/17837980219),多次与王某电话联系协调支付工资事宜。王某表示近期资金到位后会支付您工资,因此建议您耐心等待。若王某届时仍未支付,建议您携带相关手续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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