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新办的居民养老,今年50岁,除了缴完今年的费用外又往前补缴了5年!我强烈建议能补缴往前补的5年的资助养老缴费,并且提高居民养老缴费金额档次,真正做到多缴多得,长缴长得,把这项利民利国的好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8-12 09:01:33
您好!关于缴费档次问题,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进一步提高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关于您提到的“强烈建议能补
缴往前补的5年的资助养老缴费”,目前暂不能按照新的资助政策进行追溯,如果国家出台了新的政策,我们将及时进行调整。
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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