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5日下午在洛伊快速路发生的故意伤害及财产损毁案件中,龙门派出所存在执法不当问题,现提出正式投诉,具体如下:
一、案件经过
1. 7月25日下午4时,我父亲在路上与一晋牌货车司机发生冲突,起因是对方驾车压毁父亲手机后逃逸。父亲第一次追赶上前理论时,对方态度恶劣,推搡中对方欲驾车撞我父亲,我父亲慌忙躲避,对方驾车逃跑。父亲二次追赶至肇事车辆后,对方下车持铁棍击打父亲致门牙断落、身上多处损伤,(附CBCT、手机损毁证据、现场照片),对方打人后态度嚣张并扬言“我打死你有保险”,实在不敢想象当时情况有多糟糕,此事件性质恶劣,简直是“土匪”行为!因父亲手机被压碎无法报警,后借路人手机联系上我母亲,我母亲到达现场后见我父亲满嘴是血,身上有抓伤瘀伤遂报警,龙门派出所接管案件,我父亲当晚已完成全部笔录并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要求走司法程序。龙门派出所不但没有依法对打人者采取强制措施,反而当场放行。次日家属要求拘留嫌疑人时,民警仅口头承诺“下周拘留”,至今无进展。
二、投诉理由
1. 违反法定程序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及第89条,故意伤害及故意损毁财物应立案调查,且本人已明确拒绝调解,派出所未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即放人,涉嫌程序违法。
2. 执法不作为
嫌疑人存在持械伤人、逃逸等从重情节,符合拘留条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二款),派出所未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放行嫌疑人。
3. 处置不公
案发当晚即完成调查却拖延拘留,存在偏袒嫌疑人之嫌。
三、诉求
1. 立即对嫌疑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2. 追究派出所涉事民警违规放人的责任;
3. 书面答复本案处理结果及法律依据。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8-01 15: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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