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因春江大道项目与洛北管委会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洛北管委会承诺3年回迁,现在已经2025年了,安置房还没影子。都发文:对待政商关系禁止许空愿,放空炮,对出台的政策,做出的承诺要言必信 ,行必果!。对待老百姓更应该言必信 ,行必果!在此想咨询洛北管委会领导,管委会违约,需要负什么责任?对拆迁户有什么补偿?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5-07-30 17: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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