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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洛阳市涧西区正商城三期业主,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开发商2023年底曾以“疫情”为由发出《入伙通知书》,单方将交房时间推迟至2024年3月。但截至今天(2025年7月30日),项目仍未交付,且未给出任何新的书面交房计划及赔偿方案,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一问:合适可以顺利交房?
二问:开发商已构成违约,购房者如何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交房 涧西区 商城 违约 开发商 构成 单方 入伙 洛阳市 书面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5-08-01 13:44:10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已和诉求人联系,诉求人表示主要想知道正式收房的时间,然后就是牵涉违约金的事, 我单位已明确告知这个涉及双方合同买卖事项,可咨询市中心或通过法律途径,并已通知项目将相关情况告知诉求人,感谢您的理解与关注! 涧西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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