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孟津区相关监管部门:
本人是碧桂园山河城业主,现就孟津汇兴水务在供水服务中存在的多项问题进行投诉,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并督促解决。
2021年10月,本人在房屋交付时于交付中心缴纳100元水费并获取水号。2022年装修期间,发现家中水表长期不动,水费计量存在明显异常。此后,本人多次联系物业协调,并就此事向孟津汇兴水务投诉十余次,期间水厂工作人员六七次上门查看,却始终未解决问题,更令人费解的是,每次投诉后水厂给出的解释原因都不一致,始终未明确告知水表异常的真实原因,导致问题拖延至今。
2024年11月,本人突然收到水费催缴短信,显示需缴纳水费1043.19元。此前三年间,从未收到过水厂任何形式的水费通知或提醒。本人当即要求提供水费明细,汇兴水务经理却以“水表延迟”为由搪塞,声称本人“不懂水表原理”,甚至要求本人到水厂听其“讲解原理”,对明细诉求置之不理,态度极其恶劣。后因孩子生病住院,本人授权物业代为查询,仍被水厂拒绝。
经多次拨打12315投诉后,孟津区协调告知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到水厂查询。然而,本人及家人请假前往后,汇兴水务又以“商品房并非自建房、未与个人签订合同”为由,再次拒绝提供明细。最终仅通过物业经理出面,才查询到2023年4月开始的信息,之前的仍有几百块钱明细没有,完整明细至今无法获取。
基于以上事实,本人认为孟津汇兴水务存在以下严重问题:
1. 对水表异常问题长期置之不理,多次投诉后不仅不解决,且每次给出的解释原因均不一致,始终不说明真实原因,服务严重失职;
2. 水费延迟3年才通知,远超正常民生服务周期,涉嫌管理混乱;
3. 三年间从未履行水费通知提醒义务,仅在高额费用产生后催缴,侵犯用户知情权;
4. 面对用户合理质疑,以“用户不懂原理”推诿,拒绝解释,态度傲慢;
5. 以“非自建房、未直接签合同”为由拒绝提供水费明细,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于法无据。
本人作为业主,已正常缴纳水费,却在用水过程中遭遇诸多不合理对待,合法权益受损。现恳请监管部门对孟津汇兴水务的上述行为进行调查,责令其:
1. 彻查水表异常原因及三年水费构成,提供完整明细并作出合理解释;
2. 就服务失职、多次解释不一致、所谓的经理态度极其恶劣、未履行通知义务等问题公开致歉;
3. 规范后续服务流程,保障用户查询、监督等合法权益。
盼尽快得到处理回复,维护普通业主的正当权益。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5-07-30 10:01:3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相关单位受理,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办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给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