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 下午17:10 我在联盟路周山大道口辅道边临时停车下车去拿个东西,中间时间不超1分钟,执法交警一个人骑着摩托车过来贴条,我第一时间过去跟执法者沟通说明情况,当时执法人员态度恶劣,我尝试沟通无果后,我询问执法者警号,当时骑着摩托车头都不会直接告诉我随便投诉去吧,就这种情况我还是第一时间把车挪走,又停在别的商家门口,下车走了很远很远去拿的东西,这个事情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清楚
1.执法人员的人性化执法何在?
2.执法人员态度恶劣 目中无人
3.在辅道临时停车1-3分钟需要办事,并且人就在车旁边不超20米这个达到处罚条件么?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7-29 16:47:45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情况,辖区大队经巡查监控视频和执法记录仪视频核实后,情况如下:您车辆违停位置为联盟路天津路口西公交站点平台边缘的机动车道上。停车地点距离公交站和联盟路天津路口不足10米,停放时间为当天17时08分,执勤人员到您车辆违停位置完成采集违法信息并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工作之前,您一直未到现场,当天17时12分执勤人员完成附近路段包括您车辆在内的几台违停车辆违法信息采集工作后,您上前询问执勤人员并解释停放时间短,执勤人员告知您该路段为严管路段不能临时和长时间停放车辆,随后启动摩托车准备继续开展工作,您询问执勤人员警号,说要去投诉执勤人员,执勤人员再次告知您可以去投诉。执勤全程不存在您所描述的态度恶劣目中无人的情况。交警部门执勤执法接受群众监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一)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二)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三)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四)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五)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您车辆停放的位置联盟路(江西路-周山大道)为城市区严格管理路段,且在机动车道路口处,按规定禁止临时和长时间停放车辆。违法事实存在,执勤人员依法依规治理违停,如有疑问可以拨打0379-82886931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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