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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物业以公示代替表决,是否违反管理条例

    以往对维修畔山兰溪二期26号楼1单元电梯的,业主通过网上投票不通过。近日,物业公司贴出一份关于维修该部电梯的公告。我作为业主物业招标电梯维修服务,本人并不知情,物业也未同意,现咨询相关行政主管单位,物业该种行为是否违反《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物业服务招投标、业主大会投票表决。

    网友1603955 2025-07-29 评论4 浏览5869 编号 20250729110140610 [老城区]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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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不通过电梯怎么修?不修都爬楼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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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真不行,让物业再发起投票,我不反对修电梯,我反对以公示代替表决,如果这次开了先河,以后一张纸,就可以从维修基金里拿钱,那还了得

    • 之前就没通过,证明大多数人的意见是不同意的,为什么要违背大多数人的意志呢?公告中说了是物业想推动,那么他不应该以公告代替表决,那么多没入住的,到时候扣了人家的维修基金,没通知到位怎么说?电梯该修要修,但是要真正的征得大部分人同意,物业想推行这个事情,挨家挨户打个电话说明情况。

    回复评论

  • 如果大多数人不同意修,就爬楼梯,不要骂物业不作为

    +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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