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新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各位领导,我想问一下,新安县交警执行不执行国家柔性执法、轻微违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政策原则???我承认违停不对,但是事出有因,小区车位卖的天价、又不是早晚高峰期,更何况是在小区门口的小路上,既不影响其他人出行,也不影响交通,难道中午回家办点急事的功夫都不行吗?现在经济下行,人民目前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还着房贷、车贷,你可知道这违停200元意味着什么吗?这意味着是一家人一周的生活费呀!!!!强烈建议:新安县交警把柔性执法做到实处,做到老百姓心里,例如违停等轻微违法行为,能否先行告知、限定时间驶离,如果到时未驶离,再开处罚告知书也不晚。不要违背了交法“以罚代管、刚柔并济”的原则。
以下是市区和县里的违停告知单,一个充满了执法为民的柔性执法一面,一个充满了以罚代管,只要罚款的一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这次在百姓呼声上发帖的初衷是将问题反映出来,未上传任何自媒体平台。特此说明!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7-28 17:56:58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公安局调查反馈如下:经核实,新安县县城区域属于严管路段,如有违停民警将依法处置,严管路段没有提示,电子罚单一旦打出无法撤回。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