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嵩县 2025-07-29 09:56:54
网友您好:
经核实,关于物业用房,是物业公司在进驻该小区时已经存在的房屋,是开发商建好的,物业公司仅仅是内部简单装修和屋顶做过防水。关于诉求人上传的图片与视频是冬季下雪时图片,道路积雪原因市政垃圾车没法及时清运。关于图片中的车辆占道是住户临时停放往楼道搬运物品,不是长期停放堵路。因小区5栋楼分为两个开发商,该物业公司负责的是21-22-23号楼,院里和楼道卫生,有保洁、保安、有充电人员、有水电工都发着工资。8个单元电梯正常交维保费、交电费、电梯正常运行。垃圾桶垃圾正常处理。监控设备物业公司已出资安装。住户水费、电费是物业公司抄表、充卡服务的。所以该住户反映的问题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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